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今年两次专程到宁波考察调研,对宁波保险创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他指出:宁波的做法很有成效,值得总结推广。在运用保险机制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宁波市政府、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齐心协力,形成了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社会认同的良好局面。
创新,是推动宁波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核心要素。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宁波经验”、医疗纠纷处理的“宁波解法”等创新之举被业内广泛学习、借鉴。宁波保险业何以产生诸多领行业之先的创新?其未来创新之路如何进一步铺展?近日,《中国保险报》执行总编辑李俊岭赴宁波,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的主题,与宁波保监局局长陈静对话。
陈静认为,创新是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永恒主题。多年来,宁波保监局注重发挥监管引领作用,不断激发保险“创新”文化的潜力和市场发展的活力,积极推动行业革新理念,勇于打破思想观念和固有框架束缚,以改革的思路破解难题,自觉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各项创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陈静指出,宁波保监局在推动保险创新工作过程中,牢牢把握监管部门制度设计和风险把控职责,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同时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作用,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先试先行,从而形成了政府与市场机制、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合理推动的良好机制。
可以说,正是由于宁波保监局着力推动行业发展理念、发展机制和服务手段的创新,才带来了宁波医疗责任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巨灾保险、农村保险互助社以及公安局驻点保监局等创新项目和创新做法不断破题、拓面、提质,其中多个试点走在了全国前列,形成了一系列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保险创新经验。
2014年7月,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宁波成为全国第一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
9月4日,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陈静介绍,宁波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是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精神的重要举措。目前,宁波市政府已经成立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意见及任务时间表、责任表、扶持政策正在抓紧制定中,有望在年内出台。宁波保险业正努力寻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的结合点和完善社会民生保障的着力点,坚持推动保险制度、保险组织、保险产品和保险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创新,扎实推进示范区建设。
陈静强调,务实是宁波保险创新的根基所在,也是宁波保险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的宝贵财富。“宁波经验”和“宁波解法”的显著共同点是保险业抓住了公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和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推出的产品和服务解决了实际问题,得到地方政府和老百姓的一致认可。而且行业上下团结一心,落实行动快。比如说,仅用8个月就完成了巨灾保险市场调研、制订方案和实施意见,并在宁波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根据宁波保监局多年来的创新实践,我们认为,创新文化是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创新文化形成过程中,保险监管部门角色独特,既要注重发挥监管引领作用,不断激发保险‘创新’文化的潜力和市场发展的活力,又要沟通好、处理好、平衡好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保险行业之间的关系。”陈静说。
陈静认为,要推动创新文化的形成,保险监管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今天保险业的创新具有“跨界”性质,不能局限在保险行业谈创新。这就要求监管部门人员必须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扩展视野,提升格局和业务水平。否则,监管创新无从谈起。(更多详情请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