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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产险特约刊登第五期:黑龙江创新农险 扛起国家粮食安全——与黑龙江保监局局长董波对话

来源: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01日浏览次数:3

  

     【中保网】2013年3月,《农业保险条例》施行;6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7月,国家有关部委和黑龙江省相继出台“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实施方案。201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制定并印发《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充分肯定了保险业在服务“三农”、推进产业升级、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7月10日,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精神,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作了重要讲话。

  日前,《中国保险报》总编辑于华赴黑龙江,与黑龙江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波对话。

  董波表示,项俊波在保监会党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对《若干意见》精神进行了系统诠释和深刻阐述,对保险监管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若干意见》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讲话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理论性和实践性。保监局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和项俊波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保险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监管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努力推动辖内保险业改革发展,为黑龙江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黑龙江省现有耕地1466余万公顷,总耕地面积和可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均占全国1/10以上,人均耕地和农民人均经营耕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黑龙江省粮食产量全国第一,是我国最大的商品粮基地;草原6500万亩,年产饲草800多万吨,为黑龙江省畜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物质保障。

  董波介绍,近年来,黑龙江农业保险快速发展,覆盖面快速扩大,保障程度不断提高。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合计28.33亿元,同比增长27.85%,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全国排名第一。

  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全省种植业保险累计赔款支出27.16亿元,受灾区域之广、灾情损失之重均创黑龙江省历史新高。农业保险在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农业保险有效提高了农户的风险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

  董波认为,农业生产灾害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和较大的破坏性,巨灾风险是农业保险工作面临的最主要风险。尤其是对于黑龙江省来说,巨灾风险防范和化解问题不仅关系到农业保险的持续经营、广大受灾农户利益,还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问题。一方面,要强化经办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鼓励保险公司加大防灾减损的投入,通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防雹作业等方式加大防控面积,减损增效;另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审慎安排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全面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农作物还需要价格保险、产量保险保驾护航。目前,黑龙江保监局已经指导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垦区内开展价格指数保险、粮食产量保险的试点,将会鼓励继续扩大范围。

  下一步,黑龙江保监局将重点围绕“扩面、提标、转制”的总体要求,从丰富产品供给、优化市场运行、完善服务体系、推进部门协作、保护农户权益等五个方面入手,做实、做大、做全、做强、做优农业保险,基本形成发展规范、覆盖广泛、品种齐全、保障充足、服务优良的农业保险体系。( 更多详情请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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